在做法上,龙宫明确了三种关系,一是管委会和旅游公司的管理关系。作为资产所有权代表和行使管理权的龙宫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承担着很多政府管理职能,而且多个部门对景区行使管理权。新成立的龙宫旅游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营主体,按照资产所有方的发展目标,承担着景区的经营功能。在符合建设、城管、森防、旅游、环保、交通、运管等管理规则下,公司能自主开展以景区为实体的旅游服务业经营业务,即公司的经营活动只要符合管委会的阶段发展目标,符合法律和政府的各项管理规则,对于内部的人财物使用应具备较大的自主决定权。
管委会与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就主要表现为阶段发展目标的制定、阶段目标实施计划、管委会对公司的授权、预算内费用拨付、解决公司发展的瓶颈问题等方面。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在管委会的高度统筹协调下,行使对景区的部分公共职能的管理权,参与外管部门的协调。
二是外来巅峰旅投和旅游公司的关系。龙宫旅游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巅峰旅投与管委会开展合作的运行载体和发展成果的表现平台。合作双方本着“平等、协作”的原则开展对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巅峰旅投作为国内知名的专业旅游企业运管机构,对旅游景区的专业成果、派驻人员长期的驻外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行旅游企业的思想行为模式是解决景区运转决策的最大依据和无形财富。
三是旅游公司和市场的关系。旅游公司作为景区经营的主体和市场角色,除了依托龙宫管委会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政务资源外,更深入与市场接轨,从市场的角度培育独特竞争力,主动发现和自主创造市场机遇,整合和利用市场资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阶段发展目标,以市场商业合作的方法达到自身商业目的。
一位业内专家认为,在“三权分离”过程中,必须要处理好产权、管理权、经营权的关系,景区管理方在转让经营权时,绝不能放松监管,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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