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因山而名、因山而美、因山而特。全省92.5%的国土面积为山地和丘陵,以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著称。得天独厚的地质条件,孕育的瀑布、溶洞、峡谷、湖泊、温泉,比比皆是;山奇、水灵、谷美、石秀,处处成景。贵州又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省份,有17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苗、布依、侗、土家4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00万。全省有3个民族自治州、11个民族自治县和194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国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68%,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6.1%,比重居全国第三位。
贵州是旅游大省,现有世界自然遗产地3处,世界文化遗产地1处,国家风景名胜区18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60个,国家自然保护区9个,国家地质公园9个,国家森林公园2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3项125处,民族生态博物馆4个,民族文化旅游村寨1.8万个,426个村寨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62个村寨入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入选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
近年来,贵州省着力打造“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品牌。截至2015年,全省已有1630个村寨成为乡村旅游景点,西江苗寨等被评为“中国十大最美乡村”,郎德苗寨等15个传统村落被冠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景观村落”。2010年,侗族大歌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1至2014年,苗族飞歌、布依族转场舞等20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5年,贵州省旅游总人数3.7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3512亿元,旅游业增加值达962.4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9.2%,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由2011年的15%增至20.4%。
四大难题困扰特色旅游做大、做强
山地特色民族文化作为贵州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正在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亮点。但近日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在进行相关调研时发现,要想真正做大、做强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旅游产品供给结构不尽合理。
集中体现在:集自然风光、民族文化为一体的高品位旅游产品缺乏,参与性、休闲性的民族文化体验旅游项目明显不足;民族文化特色精品旅游商品缺乏,民族文化元素挖掘不足、吸收不够,旅游商品大同小异、品位低、质量差,形成不了应有的旅游商品市场,综合经济效益不高。
其次是旅游景区缺乏科学规划。各地缺少沟通与协作,各自为政,致使有限的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存在一些景区内部规划不切合地方特点与民族特色,盲目模仿或简单复制外省、外民族的风格,形成“千景一面”,造成一些有特色的景点和村落异化严重。
第三是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到达景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十分突出。景区内有关安全、消防、通讯、环保、能源、娱乐等基础设施不健全,如厕难、洗澡难、饮食卫生差等情况普遍存在。
第四是旅游经营服务人才、民族民间工艺人才瓶颈凸显。现代职业经理人等高级人才严重不足,高级导游及小语种导游更为短缺,涉外酒店服务人员外语水平差。同样,民族文化传承后继乏人。目前从事民族文化传承人员大多在60岁以上,有的已超过80岁。由于一些民族民间老艺人的离世,导致一些著名的民族古籍成为无人知晓的“天书”。
改革创新、部门联合推进贵州民族文化旅游特色发展
旅游业是贵州的支柱产业之一,大力发展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对于推动贵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惠及更多百姓尤为重要。从调研来看,推进贵州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需改革创新、部门联合。为此建议:
完善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基础配套服务设施。一方面,加快铁路、高铁、公路、机场等交通设施建设,疏通“毛细血管”,打通景区“最后一公里”,做好“快进”文章。另一方面,完善景区内部供水、供电、通信、标识等配套设施及餐饮、住宿、卫生、购物、休闲、娱乐等服务设施,推动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开发休闲、摄影、写生、徒步、养生、美食等慢游产品,做好“慢游”文章。
编制贵州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打造国内外享有盛名的贵州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实现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在整个旅游产业发展中比重的提升,实现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业在各族群众家庭收入比重、在当地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和在全省旅游业发展比重的提升。同时,创建民族文化精品旅游带,如着力打造黔东—黔东南苗侗和土家民族文化旅游带、黔南—黔中-黔西南布依和水族民族文化旅游带、黔西—黔西北苗彝民族文化旅游带以及黔北仡佬民族文化旅游带,形成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山地特色民族文化体验游、生态休闲度假游精品示范区。
加强内涵建设,推出一批具有强烈文化感染力的民族村寨、歌舞、服饰、饮食、工艺、影视等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加大民族文化旅游商品研发,大力发展品质优、档次高的民族刺绣、印染、银饰、服饰、乐器等手工艺产业;构建民族文化云数据平台,推动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与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与大健康、大文化、大数据等相关产业共生共荣。
创新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经营管理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保护开发”的原则,构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的经营管理机制。引进和鼓励一批国内外优强企业、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形成政府资金、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共同投入,经营效益上实现政府、企业与农户多方获利。
加大对民间老艺人的保护和年轻一代民族民间艺人的培养。建立经营、管理、服务三个层面相配套的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人才机制,引进一批高素质的规划创意、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导游讲解等紧缺专业人才;建设一支既懂民族文化,又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的旅游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队伍。
为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政策与制度保障。制定促进山地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在发展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在投资、演艺、表演等方面给予税费减免,在项目建设用地上给予优先保障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广大群众各方主体责任,约束各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