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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出游遇车祸索赔 超过一年期限被驳回
2016-10-09 10:12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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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黄金周,不少市民选择跟团外出旅游。但若在旅游途中不幸发生人身伤害,该如何维权?记者昨日统计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多起参团旅游事故纠纷判决发现,旅途中,游客发生人身损害,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以及自身突发疾病引发。此外,还有一些伤亡是因游客参加游乐项目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

  法律专家表示,选择跟团游的旅客,首先要选择正规旅行社,旅客还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日后纷争。

  案例一:

  跟团遇车祸因超索赔期被驳回

  2013年11月4日,廖某与38名同学报团参加广州一家旅行社推出的广西桂林游线路,旅游大巴由旅行社向某汽车公司租赁。

  六天后的10日上午10时40分许,司机叶某驾驶大巴载着廖某共39名学生沿321国道龙胜往桂林方向行驶至681公里加800米路段时,因雨天路滑,叶某操作不当,造成大巴侧翻,导致廖某和部分同学受伤。同月22日,交警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叶某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廖某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巨大痛苦,广州某旅行社和汽车公司都应对本次旅游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共26万余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而涉案的旅行社和汽车公司表示,其对造成廖某伤害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廖某诉讼请求已超过时效。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廖某于2013年11月10日发生交通事故,并被送往广西的医院住院治疗。可见,廖某因事故造成的伤害非常明显,故应从2013年11月10日起已清楚知道权利被侵害,其主张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应从事故之日起计算。但廖某于2015年6月30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1年诉讼时效。因此,廖某已丧失胜诉权,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廖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跟团游

  案例二:

  泰国游骨折旅行社判赔18万元

  2013年7月4日,王某和家人报团参加广州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布吉岛深度旅游。2013年8月6日,王某在参加布吉快艇游回程时,快艇遇到风浪,导致王某背部受伤,被送往泰国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同年8月21日,王某入住广州市正骨医院,出院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出院后,王某又到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治疗。同年11月21日,王某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

  2014年年初,王某以旅行社违约为由,告上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辩称其已经尽到风险提示义务无需赔偿,王某受伤是因自己的原因导致人身损害,事发时其坐在快艇靠前的船头位置,并因不听劝阻而摔倒,存在明显过错,而且本案发生在泰国,无法确认王某从泰国医治出院到广州入院治疗期间有否发生二次伤害。对此,王某则强调其没有坐在船头,且旅行社从未尽过提醒义务,船上也没有警示标识。

  广州中院终审后认为,旅行社未尽足够的告知、提醒义务,为此旅行社应在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对王某摔伤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此同时,王某作为成年人,其受伤也与自身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有关。结合本案案情,法院酌情认定旅行社对王某的损害后果承担80%的责任,判决赔偿18万余元。

  案例三:

  旅游车上发病双方共担责

  2013年7月,年逾七十的周老伯和老伴报团参加了广州一家旅行社组织的香港、澳门十日游活动。当旅途第四天到达香港时,周老伯在前往星光大道的车上感觉身体不适,后被送医院救治。事后,周老伯将旅行社告上法院索要赔偿。

  法院审理指出,周老伯签订旅游合同时已告知有心脏早搏史病历,但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宣传单约定的安排随车医生,没为周老伯购买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均违反合同约定,属违约行为。而周老伯年高体弱,明知自身有疾病也应该在旅游途中注意防范,因而要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酌定旅行社承担80%的责任,周老伯自行担责20%。

  法官说法:

  发生人身伤害起诉莫超1年

  受访法官提醒,旅客在出行前应当多做功课,对出行路线和目的地多做了解,一定要选择具有经营资质、服务正规、口碑较好的旅行社,在选好旅行社后,注意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还要多了解旅游保险的承保范围,购买好全方位的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游客参团发生人身损害的,应在1年之内提起诉讼维权,过时“不候”。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那么,这一年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起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不过,符合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条件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编辑:董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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