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举行表彰活动,对5年来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贵州省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旅游管理局、贵州黄果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贵州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部经理马雁、丹寨县国春银饰有限责任公司文化遗产传承人王国春、贵州州饭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客务部副经理杜珺等3人获“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称号;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处长徐志松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强调,“十三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旅游业“十三五”规划首次列入国务院专项规划,标志着旅游业正式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件接着一件抓,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我国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第一,学习先进,弘扬劳模精神;第二,开拓创新,增添旅游发展新动能;第三,提升素质,让游客更加满意;第四,强化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每5年组织一次“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评选工作安排,201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旅游局(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办法,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周密安排部署,全面抓好落实。经过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三次公示,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北京市中国大饭店等81个单位“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时良浩等95名同志“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马博洋等45名同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关省(区、市)旅游委、局主要负责人和各省(区、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处室负责同志;国家旅游局干部代表;旅游院校学生等共计600多人参加了本次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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