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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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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多彩贵州网
文物征集公告
仁怀市博物馆位于盐津河风景区之国酒门西北侧,始建于1996年11月,1998年8月竣工,为贵州省内首家建成开馆的县级综合博物馆。1999年12月公布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9年12月向社会免费开放。仁怀博物馆占地2.019亩,建筑面积2204平方米,展厅面积1688平方米。
2023年2月经仁怀市人民政府同意建设仁怀市博物馆迁建工程项目,新博物馆位于中枢街道办事处鹿鸣塔附近,设仁怀历史展厅、中国酱香酒展厅,总建筑面积8900㎡,预计2024年建成投用。
为做好仁怀市博物馆展陈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充实我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数量,丰富陈列展览实物,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仁怀的历史文化及酱酒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古代史类:以仁怀区域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为重点,主要包括石器、玉器、陶器、铜器、铁器、瓷器、木器、竹器、漆器、建筑艺术构件等;反映仁怀历史文化和人物掌故的碑刻、契约、家谱、志、牌匾及其它资料;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古籍善本等。
(二)现当代史类:新中国成立以来见证仁怀发展变化的文献档案、音像制品、图片、文艺作品、证章牌匾、生产用具、生活用品、重要人物相关物品和各类实物等。
(三)酱酒文化类
1.与酒相关的文物(实物)藏品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与饮酒、娱酒相关的文物(实物)藏品。如酒杯、酒壶、酒樽、酒令器具等;
(2)过去仁怀用于酿酒生产、运输、销售的各类用具。如天锅、甑桶、封口印、封口套等酿酒、储酒工具;酒票、印章等售卖工具。
2.仁怀各类酒产品。
(1)1990年以前酒类产品(需提供产品合法生产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
(2)1990年以后的酒类产品(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产品合法生产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与酒文化相关的文献、史料、名人字画
(1)围绕仁怀酱酒发展历史及仁怀酒文化相关史料、老物件、老照片、档案文件、图书期刊、影像音频、文字及数字化副本资料、工艺品等。
(2)其他与酒相关的、反映仁怀酱酒发展历史及仁怀酒文化相关史料、老物件、名人字画等。
本馆将对所有征集文物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根据展陈内容合理展出。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
个人或单位愿意无偿捐赠的仁怀市博物馆将组织专家进行鉴选。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仁怀市博物馆将为无偿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二)有偿捐赠
单位或个人愿意出售的,仁怀市博物馆将组织专家进行鉴选并评估价值。鉴选决定收藏后,经双方协商确定购买价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购买。
(三)资料复制
对于经专家鉴定具有收藏价值,持有方不愿意捐赠文物(实物)藏品、资料原件的单位或个人,仁怀市博物馆可通过协商进行复制或借展。
有意者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提交拟捐赠物品的基本资料,资料中需注明物品的尺寸、质地、来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清晰图片。
三、征集要求
1.征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及相关的法规制度执行。
2.遗物史料持有者需保证所提供的遗物史料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拟捐赠物具有合法性。接受社会团体、机构、个人的无偿或有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拨交。
3.提供者提供的遗物史料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物品,在未收到仁怀市博物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物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4.经鉴选不符合收藏要求的物品,由持有人带回,物品相关信息资料不予退还。
四、征集期限
文物藏品征集工作是仁怀市博物馆的一项长期工作,以上各种方式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仁怀市博物馆
地址:仁怀市盐津河大桥国酒门右侧
联系人:李老师、雷老师
联系电话:18275687677;13595211031
电子邮箱:757100543@qq.com
一审:李钰
二审:王雪峰
三审:易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