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理念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该理念要求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并共享发展成果,从而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路径与方向。
对于广大的贫困乡村来说,贯彻共享发展理念,运用乡村旅游的制度安排是实现脱贫致富的一大法宝。“十二五”时期(不含2015),已经有1000万人因此受益,占贫困人口的10%以上,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乡村旅游之所以能够产生这样巨大的效应,究其原因,乡村旅游资源往往是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发展乡村旅游符合贫困地区的要求,也顺应城市居民回归自然、抚慰乡愁的需要。如浙江的莫干山三九坞村,当地闲置老屋很多,吸引了很多外国游客,他们租下了数套土屋,改造为富有异国情调的乡村民宿,吸引了大量游人,带动了乡村旅游与当地经济的发展。这种现象在浙江处处可见,构成浙江乡村旅游的独特风景与发展模式。
可以预计,乡村旅游在未来五年发展中将扮演重要角色,发展潜力十分巨大。国家诸多政策文件,如《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都把乡村旅游摆在重要高度。今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提出,共享发展是未来旅游发展的六项主要重点任务之一。在共享发展的任务清单里,第一项就是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经过前一轮乡村旅游崛起发展的浪潮后,很多经验有待总结,很多问题需要思考。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进行旅游扶贫的精准发力?共享理念要求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乡村发展的老大难问题:
——进行治理制度变革创新,建立更有效制度安排。制度安排旨在提供一种能够获得追加利益的结构、影响法律或产权的机制。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发展乡村旅游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各地政府在实施战略过程中可能是类似的。但由于所采取的措施、发展的模式不尽相同,不同地域呈现不同特色。乡村旅游的发展进程,从分散经营的农家乐,发展为“古镇古村游”、“农庄游”、“洋家乐”、“乡村俱乐部”、“乡村度假村”、“休闲聚落”等各种业态,形成多种发展路径与模式。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够降低村民交易成本,增加当地财政收入,继承发展当地文化,带动经济结构优化,最终提升贫困乡村与农户的脱贫能力与发展能力。如江苏向合作化方向发展,形成政府与农户、公司以及旅行社的合作,农民之间以合作社形式合作等发展模式。浙江模式是典型的以农民为市场主体的模式,但也走向纵横联合发展,形成经营公司管理模式、行业协会管理模式、村镇集体经营管理模式、农户个体经营管理模式、外资经营管理模式等。但无论哪种模式都离不开政府指导。政府应该运用有形之手,促进乡村旅游科层结构或中间型联盟组织形成与完善。特别是中间型组织如“农家乐”协会、民宿协会、专业合作社等要发挥自我管理的作用。这是乡村旅游发展要求,也是共享共赢的主要路径。
——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按需制定发展对策,有效扶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制定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要是笑,就说明政策好。要是有人哭,我们就要注意,需要改正的就要改正,需要完善的就要完善”。现在扶贫的政策不少,资金也不少,然而是否有效有待研究。我国乡村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差异巨大,缺乏对扶贫对象需求的足够调查了解。如上世纪的安吉一直是浙江省20个贫困县之一,通过克隆其他地方发展模式,走上了“工业强县”之路。此举虽然摘掉贫困县的帽子,但环境遭受破坏,生态状况恶化。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安吉考察时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安吉转变发展方式,确立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内涵、建设美丽乡村的战略。此后乡村旅游风生水起,独领美丽乡村标准化风骚,现在又开启新的旅游业态模式的探索,如安吉竹博园的熊猫馆、江南天池的天文观测与科普基地。这些创新与探索既有效利用当地资源,又符合旅游发展规律,吸引外来资本投入,走上了可持续发展道路。可见,旅游扶贫只有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才能有的放矢,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
——转变发展方式,协同发展,推行乡村全域旅游。共享理念的共建共享也是一种协同共赢。贫困地区的乡村旅游因为档次、品位、服务上的局限,更容易犯粗放发展、结构单一、同质化突出的毛病,难以满足多元化旅游消费需求。各地要把乡村旅游纳入发展规划,让农家乐向民宿方向转移,同时形成民宿集聚,拉动其他相关行业发展;要充分利用乡村生态、人文等资源,运用“旅游+”的协同效应,带动当地工农业和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发展。如浙江桐庐的芦茨村,转型发展民宿经济后,很快带动了山韵农庄、画中阁、飞龙山庄等项目落户,形成了统一的民宿品牌。浦江创客联盟成立旅游创客团,通过各自的工作室,结合当地的乡村旅游资源,全面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做到六个精准,落实四点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六个精准”:“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这六个精准内涵丰富,操作性强,言简意赅,用在乡村旅游扶贫上,一是项目定位要准确。乡村旅游发展不能动辄搞大项目,要摒弃那种为了政绩搞形象工程的做法,特别是在处理新与旧过程中,千万不能毁掉传统搞所谓创新。二是要有重点进行扶持。集中扶持有发展潜力与前景的项目和经营户,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三是对困难农户进行特别帮扶。以政府贴息,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开办乡村旅游创业失败险等业务支持发展。四是要针对不同的村落现状,引导其寻找多元发展的道路。引入外来资本的活水,通过各种政策和规划的完善,支持乡村旅游升级发展。(作者系中国旅游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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