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晓峰调研云南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听取中心负责人对中心工作及履行云南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介绍。
截至2月26日,成立3个月的云南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接到退货申请3446件。其中,受理退货申请3189起,游客和购物企业在48小时内100%达成共识。退货申请涉及金额共计4581.5万元,实际退款金额2633.9万元人民币,其余正在进行退款流程。
听取中心情况汇报后,王晓峰说,中心作为服务游客“快处快赔”的典型案例,值得全国借鉴,平台的搭建有助于改善云南旅游形象。中心要加强渠道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向社会及媒体公布退换货数据。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站在游客的角度看问题,让游客体验到更便捷的服务。
云南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于2016年11月30日由云南旅游商会牵头成立。游客退货需满足“退换商品须在购物之日起30天以内”,“在云南省评定的旅游购物店范围内所购买的旅游商品”,“出具商家开具的发票、收据等购买凭证”,“未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等条件。自退货受理时间之日起48小时内购物企业与游客达成一致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完成退货退款流程。云南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统一受理电话为400-0060-822。(记者 李思凡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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