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文旅局出台《指南》 指导文旅企业稳定发展
2020/03/05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王雪峰)为用好扶持政策,切实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近日,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台《文化旅游业贯彻落实市政府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减免房租、减轻用电负担、协助申办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材料等三个方面,指导文旅企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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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贵阳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对承租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给予2020年2至3月份房租免收、4至6月份房租减半,鼓励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对租用社会经营用房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房地产协会、商协会等引导业主(房东)主动为租户减免租金,共商互惠、共渡难关。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处将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函告相关企业业主(房东)做好房租减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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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国家减轻用电企业基本电费负担等有关政策内容。2020年2至3月期间对停产、停业的中小企业不进行功率因素考核,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商贸、住宿、餐饮、旅游、文化娱乐等企业,2月份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经营产生的费用,按销售目录水电气价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由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各承担50%。
受疫情影响严重文旅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文旅部门申报水电气补助经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补助请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月份起至疫情结束(省政府宣布取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企业缴纳水电气费用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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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申办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材料及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对疫情期间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此可能造成的违约事件,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申办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材料,减少违约成本。对出现国际合同和商事纠纷的企业,及时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境外参展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现行政策予以补贴。对积极进口疫情防控物资的外贸企业给予进口奖励(所进口物资需事前到商务部门备案)。
文旅企业需协调申办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材料及需要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的,可致电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处,电话:0851-86513006。
作者:王雪峰
编辑:王婉
编审:王雪峰
审签:易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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