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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黔南州暖冬旅游产品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

2018/11/29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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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黔南州促进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

  旅行社企业及相关组织和个人优惠及奖励

  (一)入境游客

  1.凡是组团乘坐荔波机场航班到黔南旅游的入境游客,均可凭登机牌享受黔南境内景区门票挂牌价五折优惠。

  2.旅行社组织入境游客到黔南州旅游,凡游览我州2个以上收费景区(点)且住宿2晚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给予奖励。

  (二)省外游客

  1.航空游客:旅行社组织游客乘坐荔波机场航班,到黔南旅游。凡一次性组织人数达30人(含30人)以上,单程乘坐荔波机场航班的,按每人50元给予奖励;往返乘坐荔波机场航班的,按每人100元给予奖励。

  2.旅游专列奖:旅行社组织游客乘坐旅游专列到黔南旅游,且组织人数达300人(含300人)以上的,每次给予10元/人奖励。

  (三)包机游客

  旅行社组织游客包机到黔南旅游,游览我州2个(含2个)以上收费景区(点)且住宿1晚以上,包机人数达50人(含50人)以上的,每次给予组团社1万元奖励。

  (四)自驾车队

  1.凡是自驾协会、俱乐部、旅行社组织自驾车队到黔南旅游,车队规模达到30辆(含30辆)以上的,并在黔南住宿1晚以上,凭相关证明享受黔南境内景区门票挂牌价五折优惠。

  旅游运输企业奖励

  (一)旅游运输企业运输省外游客(含入境游客)到黔南旅游,凡全年运输人次达1万人次(含1万人次)以上的,给予8万元奖励;全年运输人次达2万人次(含2万人次)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

  (二)旅游运输企业运输省内游客到黔南旅游,凡全年运输人次达1万人次(含1万人次)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全年运输人次达3万人次(含3万人次)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三)州内运输企业开通运营的县内旅游公路线路(线路两端均在3A以上旅游景区)的旅游公交车辆,每车每年给予3万元奖励。每年按照车辆的实际运营天数核算。

  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自驾游优惠

  凡自驾协会、俱乐部、旅行社组织自驾车队到荔波,车队规模达到5辆以上,并在荔波住宿1晚以上的,享受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门票八折优惠;车队规模达到10辆以上,并在荔波住宿1晚以上的,享受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门票七折优惠;车队规模达到20辆以上,并在荔波住宿1晚以上的,享受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门票五折优惠。

  二、黔南州暖冬旅游产品部分宣传营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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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楗凡 刘昶编辑:王雪峰